在政府会计体系中,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编制与列报遵循不同规则,二者相辅相成,为政府财务管理提供全面信息。财务报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反映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预算会计报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规定,财务报表是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旨在反映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其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现金流量表除外),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依据实际发生业务进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主要财务报表构成如下: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定义,政府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它依据“资产=负债+净资产”这一会计恒等式,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将政府会计主体在该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项目进行适当排列后编制而成。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特定时点(如年末、季末、月末)的财务状况,是一个静态报表。它展示了政府会计主体在该时点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资产)、所承担的现时义务(负债)以及净资产情况,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关于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的信息。资产负债表需分别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反映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政府会计中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遵循权责发生制,首先依据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余额直接填列或分析计算填列各项目数据,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资产项目和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负债项目按相应科目余额填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需以账面余额扣除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后的净值填列;同时,要准确填列净资产类项目,如累计盈余、专用基金等;编制时还需注意区分流动与非流动项目,对涉及跨期或特殊事项的项目按规定方法处理,最后确保“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净资产总计”,以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收入费用表是政府财务报表的主表,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定义,收入费用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发生的收入、费用及当期盈余情况的报表,通过此表可以分析单位的财务状况,了解收支规模、构成及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政府会计中收入费用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报告期各收支科目的累计发生数填列,需区分“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编制年度报表时调整为“本年数”和“上年数”,并确保上年与本年报表项目名称和内容一致,必要时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前期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特殊事项对以前年度盈余的影响,以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内收入、费用及当期盈余的实际情况。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净资产变动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净资产项目变动情况的年度财务报表,它详细列示了净资产增加和减少的具体原因,如盈余分配、专用基金的使用和无偿调拨净资产等,是政府会计中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的变化趋势和原因。
政府会计中净资产变动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详细填列,首先以上年年末净资产余额为起点,列示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对净资产的影响,然后依次反映本年盈余、无偿调拨净资产、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使用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等业务事项对净资产各项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同时根据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对报表项目进行必要调整,如删除不再适用的项目、增加反映新业务影响的项目等,最终通过计算得出本年年末净资产余额,从而全面、详细地展现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净资产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在政府会计体系中,现金流量表的适用性需结合不同政府会计主体性质和政策要求区分说明。根据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及行业补充规定,并非所有政府会计主体均需编制现金流量表,一般行政事业单位通常不强制编制,医院等特殊行业单位则需编制现金流量表。
政府会计中的现金流量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会计年度内现金流入和流出信息的财务报表,旨在提供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期间内现金收支活动的全面信息,以评估其流动性、偿债能力和财务弹性。该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其项目分类通常包括日常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其中日常活动对应预算执行中的基本收支业务,每部分都详细列示了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现金流量表真实记录当期实际现金收支,在此基础上,将现金流量合理分类,涵盖政府会计主体基本收支业务的日常活动现金流,涉及长期资产购建及投资处置的投资活动现金流,以及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债务规模变动的筹资活动现金流。此外,还需特别注意财政专项资金需按指定用途分类,政府间转移支付需区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社保基金等受托代理资产需单独列示等特殊事项处理;最后,通过直接法、间接法、工作底稿法/T型账户法或分析填列法等方法,将相关数据填列至现金流量表中,并验证现金期初、期末余额变动是否与资产负债表一致,审核大额现金流业务以确保分类准确,从而全面、准确地展现政府会计主体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现金的流动情况。
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披露单位基本情况、编制基础,声明遵循相关准则制度;详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以及变更情况;按顺序细化重要项目说明,使明细金额与报表项目金额衔接;说明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阐述或有事项等其他重要事项,确保对报表充分解释,辅助使用者理解。(供稿: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邸丛枝、程可心 审核:厅法规审理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