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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讯】工程尾款未付起纷争悉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5-05-11 04: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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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当庭调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工程结束后,双方因为工程尾款事宜产生争议,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的成功化解,既避免了双方矛盾纠纷的继续升级,又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

  原告章某系从事混凝土浇筑工作,被告系枞阳县某秸秆收储公司,章某与该公司法人叶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3月,原告承揽了被告工厂混凝土路面项目,双方约定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章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支付了大部分的工程款,双方对剩余的工程尾款产生争议,未进行结算。后经章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章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其立即支付剩余工程尾款10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将诉状及相关诉讼文书材料送达至公司法人并听取其意见。公司法人叶某表示双方未对案涉工程进行结算,其并不是不支付款项,而是双方对工程尾款有争议,并没有原告诉称的10万元那么多,且公司已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近50万余元,对原告的起诉表示不能理解。了解到叶某的相关情况后,法官及时将叶某的意见和想法告知章某,征询其想法。章某表示公司已支付的工程款50万余元属实,双方对案涉工程确实未结算,自己是按照其算法估算的工程款。针对双方的争议和疑惑,法官在庭前分别对双方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讲清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讲透事理情理,引导换位思考,积极争取双方的理解,为调解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庭当天,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的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法官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在前期调解的基础上,法官推心置腹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讲清案涉纠纷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明确争议的工程尾款数额,这必将增添双方的诉累,亦会增加诉讼成本;同时双方都是多年的朋友,争议的标的额也不大,没有必要将矛盾纠纷升级,倒不如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兴许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方案。在法官真情感召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争议,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差距也越来越小。最终历经几轮协调,双方就案涉工程款的给付数额、时间、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一直在行动。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始末,助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将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更好助力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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